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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牛小课堂 |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评定为商标侵权?
来源: | 作者:慧牛企服 | 发布时间: 2022-11-17 | 354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商标侵权的投诉和举报日益增加。这一方面体现了现在企业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加,但也说明了社会上大量合法商标权益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违法者侵害。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商标侵权的投诉和举报日益增加。这一方面体现了现在企业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加,但也说明了社会上大量合法商标权益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违法者侵害。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评定为商标侵权呢?


理论上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直接侵权


(一)、假冒商标

假冒商标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其破坏力极强,不仅盗用他人商标声誉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而且还会因为产品伪劣而毁坏他人商标的声誉,欺骗消费者。假冒商标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第一,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第二,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第三,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四,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二)、混淆和类似(或近似)

不能机械地看待混淆和类似问题。通常而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当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第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第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第三,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三)、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行为。

(四)、侵犯商标标识

侵犯商标标识是指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2


间接侵权


(一)、经销侵权产品的行为

这属于一种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侵权行为。

经销者是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负有向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的义务。如果经销者向消费者提供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则会损害注册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禁止和制裁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是从流通环节上为商标侵权行为设置了一道法律屏障。

(二)、故意为假冒商标提供条件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是指侵权产品在售出之前,需要有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必要步骤。这类行为的行为人不是直接使用商标,但该行为造成了侵害商标权人权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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